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×
关于举办泗洪县教育系统首届“魅力女性”“模范女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 为了激发广大女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,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,建设一支高素质女性教职工队伍,经研究,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内,举办泗洪县首届“魅力女性”“模范女教师”评选活动。通过评选,发现并表彰一批爱岗敬业、成绩突出、美誉度高、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女性教育工作者。现将有关申报、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 全县公办正式在编、民办学校签订正式用人合同的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女性教职工。 二、评选项目和条件 (一)魅力女性 在我县从事教育工作以来,在以下方面取得突出成绩: 1.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,充分展示新女性良好形象。 2.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热爱教育事业,坚持素质教育思想,成绩突出。 3.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在教学改革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师资培训、教改实验和教育技术推广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。 4.在学校管理、服务、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有显著成绩,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。 (二)模范女教师 在我县从事教育工作,近5年来在以下方面成绩显著: 1.积极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任务,教学特点鲜明,注重对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;教育教学管理得到上级、同行、学生及家长的好评。 2.对本学科教育教学有系统的研究,获得县及以上表彰,在县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、教学竞赛中获得奖励;所指导学生在县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成绩优异。职业学校优先推荐“双师型”教师。 3.本项参评人员须是教学一线教师。 三、推荐方式 申报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两项评选可以兼报。各单位对上报人员的材料须进行公示,确保材料真实,提供虚假材料的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公办学校正式在编、民办学校签订正式合同的女职工数超过150人的学校,魅力女性推荐3名,模范女教师推荐10名;100人至150人的学校,魅力女性推荐2名,模范女教师推荐5名;50人至100人的学校,魅力女性推荐1名,模范女教师推荐2名;50人以下的学校原则上只推荐模范女教师1名。 四、报送时间及地点 五、评审及奖项设置 县教育局将组织评选小组对参评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,评选出“魅力女性”10名,“模范女教师”50名,并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。 六、其他事项 活动联系人:何晶晶 联系电话:15161238605 附件1:学校推荐汇总表 附件2:“魅力女性”推荐表 附件3:“模范女教师”推荐表
泗洪县教育局 2017年2月1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