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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激情泗洪 我声飞扬”泗洪县 第二届普通话朗诵大赛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泗洪经济开发区,常熟泗洪工业园,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,泗洪机械零部件制造产业园,县委各部委办,县各办局: 为进一步弘扬激情文化,营造积极向上、激情争先的文化氛围,经研究,决定在2014年春节前后举办“激情泗洪 我声飞扬”泗洪县第二届普通话朗诵大赛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:中共泗洪县委宣传部 泗洪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泗洪县教育局 泗洪县机关党委 共青团泗洪县委员会 承办单位:泗洪县广播电视台 大赛组委会: 主 任:侯志娟 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 副主任:易 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:张涛涛 县教育局局长 杨卫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、“两新”工委书记、机关党委书记 金同闯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桓 永 团县委副书记
二、参赛对象 1.有本县户籍,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市民和九岁以上的学生。 2.大赛分设三个组,第一组为儿童组(9-12周岁),第二组为少年组(13-18周岁),第三组为成人组(19周岁及以上)。报名一律免费(首届普通话大赛冠军获得者和专职播音员不得报名参赛)。
三、参赛要求(古典吟诵不在本次比赛之列) 1.儿童组:朗诵题材:寓言、故事、散文或原创作品。 2.少年组和成人组:作品不限题材,自备朗诵材料,内容要求健康向上,反映泗洪激情文化,反映时代主旋律,歌颂美好事物。 3.儿童组初复赛时间1.5-3分钟,少年组和成人组初复赛时间2-3分钟。初赛朗诵时间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评委可以随时叫停。复赛选手朗诵时间不得低于最低时限,否则视为零分。儿童组决赛朗诵时间不得低于3分钟,不超过4分钟,低于3分钟的,做零分处理,高于4分钟的评委随时叫停,不影响评分。少年组和成人组朗诵时间不低于4分钟,不超过5分钟。低于4分钟的,做零分处理,高于5分钟的评委随时叫停,不影响评分。 如有背景音乐(初赛不需要),请自带音频(mp3格式)或光碟。
四、奖项设置 1.三个组各设一等奖1名(奖金5000元)、二等奖3名(奖金1000元),三等奖6名(奖金500元)。 2.设单项奖2名,分别为最佳原创作品奖、最佳音质奖,每个奖项奖金500元。 3.设最佳组织奖1名,奖金1000元。组织奖由评委会视各单位的报名人数、得奖位次和数量确定。 4.设优秀奖若干名,颁发获奖证书。
五、大赛时间安排 报名:2014年1月7日-1月24日,1月24日下午5:00报名截止。 初赛、复赛:1月25日-26日举行初赛,2月15日-16日举行复赛。初赛、复赛均在电视台9楼举行。 决赛:2月22日晚举行。决赛地点拟设在喜乐汇大舞台。 复赛、决赛期间,县广播电视台将全程录像,并在泗洪电视台播出,让广大观众一睹选手风采。
六、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现场报名,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(原件、复印件均可,单位集体组织的可由单位出具证明),如实填写报名表,并上交本人2寸照片两张。报名地点:县广播电视台(山河西路25号)408室。 联系人:王淼 86233961 附件:1.泗洪县第二届普通话朗诵大赛比赛细则 2.泗洪县第二届普通话朗诵大赛参赛任务分解表 3.泗洪县第二届普通话朗诵大赛报名表
中共泗洪县委宣传部 泗洪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泗洪县教育局 泗洪县机关党委 共青团泗洪县委员会 泗洪县广播电视台 2014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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